2020年5月1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歐盟委員會執行決定(EU)2020/6591,以協調標準EN IEC 63000:2018——評估有關電子電氣產品限制有害物質的技術文檔(IEC 63000:2016),替代了技術文檔協調標準EN 50581:2012,以保證2011/65/EU(RoHS 2)指令符合性評估。先前的EN 50581:2012標準將于2021年11月18日撤消。
2020年7月21日韓國KC發布新公告2020-0138,正式制定及廢止韓國電池標準。 1、從2020.07.21起,正式接受17版CB轉KC 2020.07.21至2020.12.31,為新舊標準的同時可用的時間,2021年開始只接受17版CB進行轉證 2、速度在25km/h以下的個人移動裝置(電動自行車除外)中使用的電池的KC 62133-2自2021年8月1日起開始適用。
鋰電池運輸的基本要求:(1)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劃歸第9類危險品;(2)所有鋰電池(組)須通過UN38.3測試;(3)對部分第9類危險品鋰電池運輸提供了例外條款;(4)對運輸樣品作出了嚴格的限制;(5)旅客攜帶的日用類鋰電池的限制;(6)所有缺陷的電池或損壞電池均禁止運輸的限制。
檢測的電池種類:鎳氫電池、鎳鎘電池、堿錳電池、燃料電池、干電池、紐扣電池、鋰離子電池、手機鋰電池、進出口蓄電池、筆記本電池、含堿性或非酸性電解液的二次單體電池; 檢測項目:沖擊試驗,高度模擬試驗,過充電試驗,溫度試驗,強制放電試驗,外短路試驗。撞擊試驗,振動試驗。
隨著消費類電子產品市場的持續火熱,鋰離子電池市場發展迅猛,不僅其應用范圍和數量不斷擴大,單只電池的能量也越來越高。而不斷爆出的鋰電池安全事故,也使得人們越來越關注鋰電池的安全性。
電池產品的標準,特別是安全標準,是質量的重要依據,也是規范市場秩序促進技術進步的重要手段。本文的主要介紹和總結了國內外現有的常見標準,并簡要討論了這些標準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近日,韓國修訂了《電器及家居用品安全管理法》,首次將紐扣干電池列入KC認證管控范圍,該項規定從2020年11月15日開始生效,其管制范圍包括圓柱形電池和紐扣電池,同時如果終端產品內含有圓柱形電池以及紐扣電池,其使用的電池也必須經過KC認證后,方可進入韓國市場售賣。
電池的種類繁多,有充電電池,一次性電池,紐扣電池,太陽能電池等。電池雖然不起眼,但是卻存在較高的安全隱患,電池在檢測時需要測試的項目較多,尤其是當電池要出口到國外做IEC認證標準時,需要對電池的各項安全指標進行測試,確保大家正在使用和出口的電池不會給用戶造成安全隱患以及使用故障的問題。
關注微信公眾號,了解最新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