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與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實施安排》,從2019年11月1日起,出廠、進口的冰箱、空調、洗衣機、電熱水器、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電視機、監視器、微型計算機、移動通訊手持機、電話單機等12類產品,將按照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進行管理。 今天中認聯科為大家帶來關于新版國推RoHS認證實施細則解讀,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近日,各亞馬遜電商陸續收到了官方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電池制造商和經銷商必須根據聯合國標準UN38.3提供鋰電池測試摘要,這一新的全球要求適用于所有的鋰電池和含鋰電池的產品。 該規定雖然是亞馬遜對FBA配送的賣家發出的通知,但根據該規定,所有出售鋰電池及包含鋰電池產品的賣家都必須按照UN38.3標準,提供相應的檢測摘要,并不僅僅只是使用亞馬遜FBA配送的賣家,也不僅僅只是亞馬遜賣家,而是全球出售鋰電池及包含鋰電池產品的所有賣家!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調整和完善了關于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和實施要求,強制性產品認證,也就是通常講的CCC認證,是我國按照市場化、國際化原則,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的產品實施的市場準入制度。自2001年實施以來,CCC認證在保障產品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中國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本次調整了哪些產品和要求,中認聯科帶你一起去了解。
WERCSmart是一種由美國The WERCS集團公司開發設計、指向中大型銷售商的供應鏈一體化安全管理措施,能夠達到:對一流的經銷商互聯網和企業產品開展一致合理的管理方法;對總體目標及原有企業產品開展安全檢測,有利于挑選。
UN38.3指的是在聯合國組織專門針對危化品運輸主要設定的《聯合國組織危險品及運輸實驗和規范指導書》的第3一部分38. 3款,即規定鋰電池及運輸前,務必要采取高寬比摸擬、高低溫試驗反復的、振動測試、沖擊試驗、 56℃外短路故障、碰撞實驗、過沖電實驗、強制性自放電實驗,能夠確保鋰電池及運輸安全性。要是鋰電池與專用設備并沒有組裝在一塊,則還須采取1.3米任意墜落實驗。
BIS申請認證必要條件: 1.制造廠商在印度開設服務處或是交流單位或是授權委托人 2.制造廠商企業必需配置全部檢測申請辦理認同企業產品符合標準相關的印度申請認證規范
如今的社會移動設備、手提電腦、攝相機、遙控車玩具等帶有可沖電式鋰電芯的電子設備現已非常普及化,因此對含鋰電芯物品的物流運輸需要日益突出。
我國質量認證體系管理機構(縮寫英文CQC)是經我國監管部門準許建立的技術專業權威認證。 CQC相應建在國內國外的辦事機構是我國深入開展認證工作比較早的權威認證單位,數十年來積淀了充實的認證工作實踐經驗,每一項項目均成效出眾。現階段,CQC在國內國外共設立四十五個辦事機構和兩百余家簽訂實驗室檢測,并與二十二個海外權威認證簽定了企業認證合作協議書,有著7200多位各技術專業的專職人員、兼審核員、監察員和技術性權威專家,與此同時有著深厚的教學質量。健全的服務體系,才能為用戶保證按時、完善、質量高的的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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